
2005年末,全市总人口782041人,总户数258173户,其中非农人口182600人。总人口中男性人口414853人,女性人口367188人,男女性别比为113∶100。(公安年报数)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。全年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3012元, 比上年增加1558元,增长13.6%。农民人均纯收入3516元,增加387元,增长12.4%。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26平方米,农村人均住房面积37平方米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,农村居民生活环境逐步改善,八景镇被授予“全国文明村镇”称号,独城镇、南湖村、南坪村、景贤村等5个村、镇被列为江西省创建文明村镇示范点。2005年末,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5024元,比上年增长16.92%。 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。2005年末,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9623人,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29282人,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463人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16813人,7604户,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104万元,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。全市共有敬老院26个,收养人数2854人。农村定期定量救济人数达20833人,临时救济9117人次,有16314名农村特困户得到及时救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