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概况
高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(以下简称市发改委)是高安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,赋有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、总量平衡、结构调整、投资管理的综合行政职能。原名高安市计划委员会,2003年4月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更为现名。
市发改委内设机构有秘书股、国民经济综合股、农村经济股、工业与基础产业股、社会事业股、信息股。2003年9月成立高安市信息中心,为副科级事业单位,归属市发改委管理。
◎行政许可事项
市发改委负责办理全市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、审核、登记备案等行政许可事项。
一、办理权限
① 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下生产性项目和1000万元及以下非生产性项目,由市发改委办理审批手续。
②需要争取国家和省投资的项目,或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生产性项目和1000万元以上非生产性项目,除上级特许之外,均由市发改委审核后转报上级计委(发改委)审批。
③ 总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下,属于国家鼓励类和允许类的境外投资项目,由市发改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。限额以上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审核后转报上级计委(发改委)登记备案。
④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不需要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,且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,由市发改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。
二、申办材料
属市发改委审批和登记备案的项目,申办材料一式两份。属市发改委审核转报的项目,申办材料一式六份。
㈠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
⒈ 项目建议书报批(仅限有要求的项目)
① 申报文件
② 项目建议书
③ 城市规划部门意见书(仅限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)
④ 环境保护部门意见书
⒉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
① 申报文件
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(转报项目须由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)
③ 项目可行性评估报告(仅限有要求的项目)
④ 投资方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
⑤ 城市规划部门意见书(仅限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)
⑥ 环境保护部门意见书
⒊ 项目初步设计报批(仅限有要求的项目)
① 申报文件
② 项目初步设计文本(须由有相应工程资质和等级的设计单位编制)
③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
④ 项目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(通过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形成)
㈡ 实行登记备案制的项目
① 项目备案登记表(由市发改委提供表样)
② 投资方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
③ 合营意向书(仅限与境外合资、合作项目)
④ 投资方资信证明(仅限境外投资项目)
⑤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(仅限有要求的转报项目)
⑥ 城市规划部门意见书(仅限城市规划区内的项目)
⑦ 环境保护部门意见书
三、办理流程:受理--审核--办理
四、办理时限
① 申办材料齐备的登记备案项目,正式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② 申办材料齐备的审批项目,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办结。
③ 申办材料齐备且需转报的登记备案项目,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④ 申办材料齐备且需转报的审批项目,正式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◎服务承诺公示
⒈对来市发改委办事的同志,做到态度诚恳热情,办事认真负责;能够办的事情立即办,可以灵活办的事情变通办,需要协调办的事情牵头办,明令不能办的事情不乱办;坚决杜绝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的现象。
⒉对部门和基层单位给市发改委的报告、请示或函告,做到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音;市发改委自身能做答的3日内答复,需要市政府做答的3日内转呈,需要上级发改委做答的5日内转报;坚决杜绝拖拉推诿,误时误事的现象。
⒊ 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,做到接待热情,解释耐心,处置快捷,尽可能使来信来访者满意而归,坚决克服"衙门"作风和官僚主义。
⒋ 对市发改委审批管理的项目,提供各方面的优质服务,严禁向项目申办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"索、拿、卡、要"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