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安市监察局是高安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,按照上级规定,与中共高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,实行一套工作机构、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,对市委、市政府负责。高安市监察局仍属市政府序列,接受市政府的领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