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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概况
高安市教育局是高安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, 赋有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管理的行政职能。 高安市教育局内设办公室、人事股、计财股、教育股、教育督导办公室等行政股室,下辖教研室、电教仪器室、高招办公室、教育工会、勤工俭学办公室、计算机培训中心等事业机构。 ◎服务承诺公示
1、依法行政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按法律、法规办事。
2、公开政务。完善公开形式,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,设立政务公开栏,公开部门职责、公开工作时限、公开办事程序,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。落实亲商、安商、帮商政策,为来高安投资客商子女就学提供便利。
3、热情服务。推行亮牌服务,倡导微笑服务,坚持诚信服务,对来局办事的同志,不分男女老幼,一视同仁,热情相待,服务周到,坚决杜绝"门难进,脸难看,事难办"的现象发生。
4、高效办事。实行"首问负责制",强化"一次性告知制",严格"限时办结制",属职责范围内的事,能当即办的立即办,承诺办的按时办,不推诿,不扯皮,不拖延;认真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,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,做到件件有落实,事事有回音。
5、规范管理。全面实行中小学收费公示制,坚决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"十不准"和中小学教育收费七项制度,认真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"三限"(限人数、限分数、限钱数)政策,及时查处并严肃处理教育乱收费问题。
6、清廉为政。确保各类招生考试、教师选调、选聘、职称评聘等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严格做到招生计划、录取政策、考试成绩、录取分数线、工作程序、体检标准、收费标准、录取结果"八公开";加强学籍管理,严格办理各种手续;加强考试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严格执行考试工作人员"七条禁令"规定,严禁以权谋私,坚决杜绝索、拿、卡、要等不正之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