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概况
高安市财政局是高安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,赋有负责全市财政工作和部分地方税种征管,财务、会计、国有资产监管等行政职能 。
高安财政局内设办公室、综合规划股、预算股、行政政法股、教科文股、经济建设股、农业股、社会保<--ADV_CONTENT-->障股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、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局、外经股、会计股、财政监督股、人事教育股、统计评价股等职能股室,下辖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、市财政周转金管理所、市政府采购中心、市综合办证服务大厅等事业单位。
局 长: 熊和国
党组书记: 邹安平
副 局 长: 罗运灯 胡赣生 邹正龙邹建成
◎行政许可事项
(一)办理行政、事业、企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手续
办理地点: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
审批程序:单位提出申请报告→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国资办提交有关材料→领取并填写《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》→单位主管部门审核《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》→市国资办审批并下达《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》
办理时间:随到随办
办结时限:收到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的《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》后,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下达《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》,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。
(二)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
办理地点:市政府采购办公室
办理程序:采购单位到采购办领取并填写《政府采购公共物品申报表》→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(购车需经市主要领导批准)→采购单位将采购资金汇入政府采购专户→政府采购办立项审批→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采购→采购单位验收。
办理时间:随到随办
办结时间:1、实施招标采购,按《政府采购法》采购程序不得少于20天,最长不得超过30天。2、无需招标采购,在采购资金到达政府采购专户后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。
◎服务承诺公示
1、待人热情:对前来接洽工作的同志做到"起身、微笑、问好、请坐、倒水、办事、送客"。
2、政务公开:公开政务程序,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,公开财税政策,公开大宗资金使用情况,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。
3、办文快捷: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,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,紧急文件紧急办理,个别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文件,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向来文单位反馈,做好解释工作并明确办结时间。
4、责任落实:落实首问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,不相互推诿扯皮。
5、服务主动:对上门办事的人员,做到热情引领到有关科室。每年最少一次主动到镇、市直部门和部分企业征求意见,提供服务。
6、行政依法:坚持依法办事,推行执法公示,把依法行政作为处理公务问题的基本守则。
7、答复满意: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、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,代表或委员不满意的,重新办理。
8、为政清廉:不以权谋私,不索拿卡要,不收受礼品红包,不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。 |